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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世纪华通、鼎龙文化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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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世纪华通、鼎龙文化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法院立案

 

2024年4月25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上海电气(601727)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上海电气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多次获得上海金融法院正式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21225日,上海电气601727)公告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上海电气违法事实如下(具体详见公告):(一)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二)2020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20213月27日到2021年5月31日之间买入上海电气股票,并且在2021年5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需要注意的是,该案的诉讼时效还有最后一个月。

此外,4月2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世纪华通(002602)投资者索赔案继续向绍兴中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同步还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

2024年4月2日,世纪华通(002602)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世纪华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2019年4月27日到20237月25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已可发起索赔。

除了上海电气和世纪华通索赔案,4月2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鼎龙文化(002502)投资者索赔案也再向法院提交立案。

鼎龙文化2023年7月27日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子公司2021年度存货金额及2022年上半年销售收入金额等信息不准确,导致2021年度存货金额、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安全生产费、无形资产摊销等相关科目不准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公告的违规事实,暂定2022年4月30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鼎龙文化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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