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002211)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索赔提示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宏达新材(002211)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
2022年12月3日晚,宏达新材(002211)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宏达新材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宏达新材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
2019年1月5日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 公司原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122,100,000股(占总股本28.2328%)已过户至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名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鑫。同时,宏达新材 《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杨鑫。
隋田力与上海鸿孜的法定代表人杨鑫约定,由上海鸿孜代隋田力持有上述宏达新材股权,隋田力为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宏达新材未按照规定真实披露实际控制人, 构成虚假记载。
二、宏达新材涉嫌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利润
自2013年开始,隋田力为做大控制公司的流水和业绩,主导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 该业务涉及的专网通信产品未最终销售,也无实际终端运用。2017年,隋田力团队在国内将上述专网通信产品拆解成原材料主板,然后进行组装,必要时通过贴片补充主材损耗,最终进入新一轮业务自循环。
2019年1月,隋田力通过成为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将上述自循环专网通信业务引入宏达新材。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自循环业务核心公司,执行资金池及产品拆解功能。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迈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业务通道公司,以资金过账 和合同单据流转的方式参与自循环贸易,并收取1.5%-2%通道费。上述公司均受隋田力控制,为宏达新材的关联方。宏达新材专网通信产品组装业务和贴片业务形成闭环。
2019年度,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24,654.98万元、成本21,683.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971.88万元,占宏达新材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8.93%;2020年度,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48,900.38万元,成本38,555.6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0,344.75万元,占宏达新材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6.09%(占更正后利润总额的151.08%)。
三、宏达新材涉嫌2020年年报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
2019年10月,宏达新材以2.25亿元价格现金收购上海观峰100%股权。收购时,管理层对未来的盈利预测仅基于上海观峰收购时的贴片业务。从2020年开始,为掩盖商誉存在明显减值并完成对赌业绩,杨鑫提议并由隋田力决定,在上海观峰开展大规模的组装业务。宏达新材2020年末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除贴 片业务外,还包含大量引入的组装业务,认定的资产组与商誉初始确认时认定的资产组(仅包含贴片业务)不一致,涉嫌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规定,导致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7,58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7.05%(占更正后利润总额的110.70%)。
宏达新材(002211)投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1月5日到2022年1月10日之前买入宏达新材股票,并且在2022年1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1楼EFG座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01612286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许峰律师取得联系,许峰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期投资者索赔案件开庭安排:
2022年12月1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新海宜(002089)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2年12月1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延安必康(002411)投资者索赔案将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2年12月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八菱科技(002592)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2年12月1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科云网(002306)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2年12月2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科云网(002306)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2年12月2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广东明珠(600382)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2年12月2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金正大(002470)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2年12月2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毅达(600610, 900906)投资者索赔案将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3年1月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天宝食品(002220)投资者索赔案将在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3年2月2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天宝食品(002220)投资者索赔案将在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年胜诉获赔及和解获赔案例等典型案例介绍:
1、2021年、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飞乐音响(600651)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2、2021 年、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新纶科技(002341,新纶新材)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3、2021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长园集团(600525)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4、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索菱股份(00276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5、2021年,许峰律师代理的辉丰股份(00249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6、2021年、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金花股份(600080)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7、2021 年、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香溢融通(600830)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8、2021年,许峰律师代理的獐子岛(002069)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9、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延安必康(002411)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0、2021 年,许峰律师代理的藏格控股(藏格矿业,000408)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1、2021 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风华高科(00063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
12、2021 年、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抚顺特钢(600399)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或调解获赔,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3、2021 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新大洲(000571)投资者索赔案获得两审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4、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金正大(002470)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5、2021 年、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天神娱乐(002354)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6、2022 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惠而浦(600983)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7、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利源精制(002501)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8、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八菱科技(002592)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19、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奥瑞德(600666)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20、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毅达(600610,900906) 第二次处罚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21、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宁波东力(002164) 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22、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欢瑞世纪(000892)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
23、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长城动漫(000835) 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目前还在继续征集中;
24、2021年、2022年,许峰律师代理的天业股份(济南高新,600807) 投资者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
25、2021年,许峰律师代理国内首例股指期货操纵民事赔偿案;
26、2016年、2017年,许峰律师代理超日太阳股票(现股票简称协鑫集成,002506)及超日债(112061)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协鑫集成获得胜诉判决,该案入选2017年度江苏法院十大经典案例;
27、2015年,许峰律师代理股指期货投资者、ETF基金投资者、相关股票投资者起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获得中国首例100%胜诉判决,该案入选2015年度上海金融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8、此外,许峰律师十几年来还代理投资者索赔大智慧(601519)、万家文化(600576)、三圣股份(002742)、天翔环境(300362)、雅百特(002323)、东方海洋(002086)、中兵红箭(000519)、升达林业(002259)、佳电股份(000922)、众和股份(002070)、联建光电(300269)、金亚科技(300028)、武汉凡谷(002194)、华泽钴镍(000693)、匹凸匹(600696)、山西三维(000755,山西路桥)、天成控股(600112) 、超华科技(002288)、中国高科(600730)、慧球科技(600556)、五粮液(000858)、佛山照明(000541)、大连控股(600747)、前锋股份(600733,现北汽蓝谷)、昆明机床(600806)、宝利国际(300135)、嘉寓股份(300117)、华鑫股份(600621)、鞍重股份(002667)、匹凸匹(600696)、武昌鱼(600275)、ST沪科(600608)、皇台酒业(000995)、中毅达(600610,900906) 、江苏三友(002044)、方正证券(601901)、新嘉联(002188)、尔康制药(300267)、保千里(600074)、山东墨龙(002490)、绿大地(002200)、京天利(300399)、华盛达、上海家化(600315)、海润光伏(600401)、中捷股份、神开股份(002278)、三峡新材(600293)、上海物贸(600822,900927)、上海三毛(600689)、夏新电子(600057)、华锐风电(601558)、勤上光电(002638)、振兴生化(000403)、安泰集团(600408)、科伦药业(002422)、泸天化(000912)、东盛科技(600771)、宁波富邦(600768)、亚星化学(600319)、宋都股份(600077)、恒天海龙(000677)、宏磊股份(002647)等其他若干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并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