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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钢铁(600581)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易事特(300376)索赔案已有胜诉

八一钢铁(600581)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易事特(300376)索赔案已有胜诉

 

2025年12月16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八一钢铁(600581)投资者索赔案获得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11月7日晚,八一钢铁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许峰律师认为,2025年11月8日之前买入八一钢铁股票,并且在2025年11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发起索赔。

除了八一钢铁投资者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许峰律师提示,易事特(300376)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许峰律师代理的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部分案件已收到法院送达的测算报告。

2024年12月31日晚,易事特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易事特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二、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综上,易事特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专门从事投资者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主任许峰律师认为,2018年3月15日到2023年5月12日之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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