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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股民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未来股份(600532)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

任子行(300311)股民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未来股份(600532)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

 

2025年10月3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300311)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投资者索赔案已部分开庭。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7月18日,任子行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任子行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通过相关方式,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任子行虚增营业收入36,951,333.48元、48,435,351.70元、26,929,607.0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21%、6.97%、10.81%;虚增利润总额19,406,901.32元、37,317,431.71元、16,560,909.5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85.93%、70.03%、30.79%。任子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2月14日,任子行披露《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及2021年度营业收入数据。

许峰律师认为,2020年4月30日到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任子行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任子行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法院立案,投资者诉未来股份(600532)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

许峰律师代理的未来股份投资者索赔案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1月7日,未来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22年下半年,未来股份通过安排其关联方及第三方公司充当煤炭贸易业务参与方、统一拟定煤炭业务相关合同及单据、安排煤炭贸易业务资金划转、利用获取的物流信息和单据等伪造煤炭贸易货物流转等方式,虚构煤炭贸易业务,以此虚增收入、利润,导致未来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955,764,870.8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5.20%,虚增利润总额11,839,598.8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26%;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10,334,012.52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6.61%,虚增利润总额110,334,012.5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7.84%。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2022年10月29日到2023年4月25日之间买入未来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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