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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600836)股民索赔案再提交立案,思美传媒(002712)索赔案已有胜诉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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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600836)股民索赔案再提交立案,思美传媒(002712)索赔案已有胜诉继续推进

 

2025年9月4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上海易连(60083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获得一次法院立案,此外,9月10日,也再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上海易连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多次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1月8日,上海易连(60083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上海易连违法事实如下:

一、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二、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三、通过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易连涉嫌通过相关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15,025.8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04%、62.15%;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9,508.8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49%、152.23%;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2,333.1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52%、118.15%。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1年4月29日到2024年2月28日之间买入上海易连股票,并且在2024年2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上海易连股民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以及再次提交立案,思美传媒(002712)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思美传媒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20241月19日晚,思美传媒(002712)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思美传媒违法事实如下:

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

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

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231127日下午买入思美传媒股票,并且在2023年11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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