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600735)被青岛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投资者索赔已启动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新华锦(600735)涉嫌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经启动,如果投资者因此受损,可以保持关注。
2025年8月27日,新华锦(600735)公告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经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5年5月8日到2025年8月27日之间买入新华锦股票,并且在2025年8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