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688565)索赔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索赔倒计时不足一个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相关信息显示,投资者诉力源科技(688565)虚假陈述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力源科技向投资者赔付经过核算的损失,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
许峰律师代理的力源科技(688565)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获得上海金融法院正式立案,已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力源科技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已不足一个月。
2023年6月22日,力源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力源科技违法事实如下:
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3,838,981.52元、虚增利润总额27,072,877.87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15,929.19元、虚增利润总额4,256,309.8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42%和34.01%;2021年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1,681,415.93元、虚增利润总额5,425,572.92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54%和27.16%。2022年10月29日、2023年5月4日力源科技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予以更正。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21年8月25日到2022年9月29日之间买入力源科技股票,并在2022年9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诉讼时效已经不足一个月,“过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