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603003)投资者索赔案持续推进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龙宇股份(603003)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如果投资者符合相关条件,目前还可发起民事赔偿诉讼。
许峰律师代理的龙宇股份投资者索赔案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2月16日晚,龙宇股份(603003)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4月29日晚,龙宇股份(603003)公告,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及徐增增、刘策、张晔侃、卢玉平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年8月,上海证监局对龙宇股份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龙宇股份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龙宇股份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龙宇股份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9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龙宇股份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