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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某操纵上柴股份(600841)股票投资者索赔案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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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某操纵上柴股份(600841)股票投资者索赔案倒计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峰律提示,上柴股份(600841)股票被操纵引发的者索案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左右倒计时,提示投资者注意。

2022年7月12日,证监会对江顺平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江顺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江顺平控制使用账户情况

综合相关人员自认及指认、资金往来、身份关系、交易终端地址、交易行为特征等事实、证据,可以认定在2017年7月28日到2018年5月17日期间(以下简称操纵期间),江顺平实际控制使用江顺平、林某妹、周某明等63个自然人账户及“爱建信托-风云1号”等13个机构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上柴股份”。

二、江顺平操纵“上柴股份”股价

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5月17日,江顺平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上柴股份”,同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上柴股份股票价格和交易量。

操纵期间,江顺平共计有94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上柴股份”,累计交易34,402,599股。账户组内买卖成交量占当日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22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2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5个交易日,最高达51.17%(2018年2月27日)。

操纵期间,“上柴股份”股价从14.28元跌至12.79元,涨跌幅为-10.43%,期间最高价17.32元(2018年5月14日),最低价9.32元(2018年2月6日)。同期上证综指涨跌幅为-2.94%。股价与对应板块指数偏离-7.49个百分点。

操纵期间,账户组累计竞价买入“上柴股份”204,787,910股,成交金额2,834,677,277.09元,累计卖出204,746,510股,成交金额2,881,615,611.58元。经计算,前述操纵行为共计获利42,486,214.09元。

上海久诚主任许峰律师认为,2017年7月28日到2018年6月28日期间交易上柴股份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法院依法认定。许峰律师此前已代理匹凸匹投资者索赔鲜言操纵民事赔偿案、已代理文峰股份投资者索赔徐翔、文峰股份等操纵民事赔偿获得过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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