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证券欺诈维权征集及进展 上市公司问题发布  

思美传媒(002712)投资者索赔提示,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0

思美传媒(002712)投资者索赔提示,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上海久诚峰律提示,思美传媒(002712)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者索案还在持续推进。思美传媒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20241月19日晚,思美传媒(002712)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思美传媒违法事实如下:

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

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

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海久诚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20231127日下午买入思美传票股票,并且在202311月28日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目前还发起索赔

0
推荐
推荐
推荐